基建处工作职责
一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结合校园总体规划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,制定年度基本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二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办理学校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工作。负责联系规划、环保、消防、人防、土地、城建档案等相关部门,进行工程项目的环境测评、消防选址、用地申请、规划许可等一系列工程前期报批工作。
三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,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建筑节能等相关审批手续。
四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工程的施工招标、监理招标工作,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。
五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,起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。
六、开展施工现场“七通一平”工作,做好工程的定位、放线,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,及时开工。
七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、投资、工期管理,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,并做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工作。
八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,搞好工程竣工决算,完成项目竣工总结报告,做好已竣工工程向相关处室的移交工作。
九、负责校舍的维修改造工程,搞好工程设计,及时组织施工,督促施工进度,按时完成施工任务。编制维修改造工程计划,联系和委托审计部门审查工程预算和决算,做好维修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十、对学校的危房以及根据校园规划需要扒拆的校舍,实施拆除施工管理。
十一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